肯尼亚作为我国“一代一路”政策的非洲落脚点,同时也是中非产能合作的先行先试国家,引来了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前来投资。作为肯尼亚的中资企业也必须要准守当地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注册肯尼亚分公司也会涉及当地税务问题。

肯尼亚分公司所涉及的当地税费:

1.

关税

肯尼亚政府对进口到肯尼亚的商品征收一定的关税,关税的税率凑够10%到25%不等,相关的关税在商品进口清关时进行缴纳。

当中国肯尼亚分公司需要从他国进口商品时,须根据进口商品的不同缴纳相应税率的关税。

2.

铁路发展税

铁路发展税(Railway Development Duty),是肯尼亚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向进口商品征收的税种。由于肯尼亚铁路运力落后,为筹集铁路网络升级改造资金特向进口商品加征1.5%的税,该税在商品进口清关时一并缴纳。

3.

增值税

以上铁路发展税与关税都是针对有进口商品的公司,而肯尼亚增值税(Value Added Tax)则是针对在肯尼亚当地发生的商业交易额。肯尼亚税务局规定在肯尼亚当地发生的商业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为16%。肯尼亚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抵扣后的金额。

4.

公司所得税

肯尼亚公司所得税(Company Income Tax)主要是向咋肯尼亚当地发生的商业交易的利润部分进行征收的税费,凡是在肯尼亚注册的公司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利润的30%,未在肯尼亚注册公司的外国公司此项税率提高到37.5%,若该公司运营不善,未产生利润则无需缴纳公司所的税。

5.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面向个人征收,税率从10%-30%不等,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12000肯县令/月,肯尼亚个人所得税由用用个人的雇主代为缴纳。

6.

预扣税

肯尼亚税务局规定在商业交易的每个环节还得缴纳预扣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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